衡阳网友问:过马路时,有人故意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人,但未造成伤害,可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湖南湘言律师事务所陈乾封律师答:
如果摩托车驾驶人是故意实施撞人行为,比如出于报复、泄愤等目的,即使未造成实际伤害,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首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驾驶摩托车的人已着手实施撞人行为,但因被害人躲闪等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若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随意驾车撞击,拦截他人,即使未造成伤害,但情节恶劣,多次实施撞人,拦截,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