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丨长沙一车主称“二手车行售卖泡水车”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8-18 09:58:46

导读:近日,长沙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新购二手车是‘泡水车’,商家拒绝退车退款”的问题。对此,北京恒都(长沙)律师事务所胡轶之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长沙网友问:购车时,二手车行销售人员口头以及合同中明确承诺:该车无泡水、无火烧、无重大事故,车况正常。

我基于商家的上述承诺完成付款及过户。车辆买回后,我发现车内有霉味,且车辆频繁报故障码。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该车辆属于泡水车,座椅底座锈蚀、车内线束及底盘内部存在泥沙水渍,泡水痕迹明显。同时调取了保险出险记录,该车历史上有涉水理赔记录,泡水问题发生在我购车之前。

得知真实车况后,我多次主动联系车行协商处理,商家百般推诿,拒绝退车退款,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态度恶劣。商家明知车辆是泡水车,刻意清洗掩盖泡水痕迹,隐瞒真实车况对外销售,该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泡水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行车安全。诉求是退一赔三。

我的证据有购车合同、转账付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商家承诺无泡水)、第三方泡水检测报告、车辆出险记录、车辆泡水实拍照片。

北京恒都(长沙)律师事务所胡轶之律师答:

此种情形下,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

二手车行在销售过程中明确向消费者承诺车辆“无泡水”,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保险公司调取的出险记录证实,该车在出售前即为泡水车。该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车况,诱使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定,已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请求撤销购车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购车款,并主张购车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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