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兑现赔付 实质化解侵权纠纷

攸县法院 雨路 2026-07-02 15:50:08

导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进一扇门,解万般愁。当诉讼服务中心搬进综治中心,老百姓不用跑法院、不用等开庭,诉前分流、多方联动,让矛盾纠纷在"源头"软着陆。几个典型案例,看多元解纷如何画出新的攸法好“枫”景。

基本案情

原告龙某系某通信公司在职宽带维修工作人员,具备正规上门运维资质。2025年12月18日,根据用户报修工单安排,龙某前往被告刘某居住的居民小区,依规上门为刘某提供宽带故障检修、线路维护等服务。龙某正常入户开展作业期间,被告刘某家中饲养的大型犬只未采取任何拴系、隔离、佩戴嘴套等安全管控措施,突然窜出扑咬,直接咬伤龙某左小腿部位。事故发生后,龙某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检查,经诊断为腿部犬咬伤、局部软组织损伤,全程共计支出医疗费用860元。医疗机构结合伤情,出具诊疗建议,明确要求龙某休养7日、日常加强营养补给,且休养期间需专人陪护照料。

事故发生后,龙某与刘某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多次私下协商沟通。龙某结合自身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各项实际损失,主张共计10000元赔偿款项,但刘某仅认可承担实际产生的860元医疗费,拒不赔付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其他合理损失,双方因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方案。龙某为维护自身合法人身、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结果

为践行分层递进、源头化解的解纷理念,工作人员根据“双回路”解纷工作机制,向原告充分释明先行调解的制度优势、流程规范及法律效力,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法院驻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先行调解团队开展调解。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案件材料,了解事故经过,核实就诊病历资料,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向双方当事人全面释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饲养人对饲养动物负有安全管理义务及无过错责任原则,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理性协商处置纠纷。经多轮沟通疏导,刘某充分认识到自身对饲养犬只管控不当的过错责任,龙某出于邻里和睦考量,结合刘某实际经济履行能力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刘某一次性向龙某支付各项损害赔偿款2100元,且当场当庭全额兑付到位,龙某自愿放弃本案其他全部诉讼请求,该起侵权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

1. 坚持多元解纷理念,强化双回路解纷机制的运行效能。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对事实清楚、权责明晰的侵权纠纷实行一站式受理、全流程调解,防止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基层办案压力。

2. 法理情协同发力,实现实质化解与关系修复。精准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条款,明确饲养人安全保障义务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以法律定分止争;兼顾双方诉求,引导互谅互让,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多元解纷的温度与实效。

3. 突出当庭即时履行,打造零执行样本。推动赔偿款项调解即兑付、案结无遗留,从源头规避执行风险,快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多元解纷机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即时履行示范样本,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来源:攸县法院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