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网友问:我老家在隆回县三阁司镇下辖的村里,邻居家占用我家的土地多年。去年在村干部见证下,双方签署了协议,约定今年拆除。现距离协议约定的拆除期限仅剩一周,对方却不同意履行协议,村干部再次协调仍未成功。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答:
邻居占用自家土地,双方已达成“拆除”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属于典型的侵权纠纷。
建议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协商与调解
再次协商:心平气和地与邻居沟通,明确告知其违约事实,要求其限期拆除,并保留沟通记录(如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第三方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介入调解,争取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并请调解组织出具调解笔录或调解协议。
二、行政查处
投诉举报:若邻居的占用行为属于违法占地(如未批先建、超范围建房)或违章建筑,可向当地乡镇政府、县级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或农业农村局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要求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三、民事诉讼
提起诉讼:若调解和行政途径均无法解决,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或“恢复原状”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邻居立即拆除侵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因侵占造成的损失(如土地使用费、修复费用)。
证据准备:诉讼中需提供权属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土地承包合同)、侵权证据(现场照片、视频、测量数据)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原件。
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胜诉,对方仍拒不履行,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拆除(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