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网友问:我于2月租房,合同由中介代房东签署,租期1年。同年3月,我因工作变动提前告知房东退租,房东让我联系中介。沟通中,房东承诺若1个月内找到新租客,我承担750元违约金后可退押金,但随即将我拉黑,中介也拒不回复。请问法院会支持退还750元违约金或全额押金吗?此外,我向中介支付的意向金,因对方未提供后续服务,能否要求退还?
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根据你的描述,法院有一定可能性支持退还部分款项,但押金全退的可能性较低,你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院支持“押金全退”可能性小,但违约金有望调减,且剩余租金和意向金应可退还。
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固定证据:整理并保存好租赁合同、付款凭证、与房东/中介的聊天记录等所有相关材料。
发送书面函告:分别向房东和中介发送《解除合同及退款告知函》,明确提出你的退款要求及法律依据,并保留寄送凭证。
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中介的意向金问题。
提起诉讼:若以上途径均无效,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可写为:请求判令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在扣除合理违约金后返还剩余押金和租金;判令中介返还意向金。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