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丨网友称“被公司调岗16公里外,3天不到岗就辞退我”

红网 雨路 2026-07-17 10:18:20

导读:近日,长沙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3天不到岗就辞退我,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此,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长沙网友问:7月8日,我的直属领导在工作群通知我与另一个同事调整工作地点,新址与原址相距约16公里,通勤时长增加一个半小时。原址可提供三餐及住宿,新址仅供应中晚餐,不再安排住宿。我收到消息后两次明确拒绝此次调动。次日主管致电沟通,我提出两项诉求,一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留在原地点从事原有工作,二是前往新址工作则需发放住宿补贴。对方予以回绝,称留守原址只能调换性质截然不同的岗位,调任新址则不会发放任何补贴。我表示拒绝,主管在电话里告知公司将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限我7月15日前到新地点报到,若逾期3日未到岗,便按旷工论处并予以辞退。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需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公司仅以口头通知、拒绝协商补偿即强行调岗,并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但若搬迁属经营必要且公司提供了合理补偿措施(如交通补贴、缩短工时),法院也可能认定员工拒绝到岗构成旷工。本案通勤时间增加一个半小时,且未提供任何住宿或交通补贴,明显缺乏合理性,对您有利。

证据准备: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明您已明确拒绝且公司拒给补偿;保留公司发出的限令到岗通知;劳动合同、原工作地食宿福利证据。

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您应先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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