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张家界一人获刑又罚款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 雨路 2026-06-01 16:51:29

导读:湖南慈利:林场审理涉陆生野生动物案

  近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江垭国有林场,公开审理一起涉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经查明,被告人王某长期在江垭镇及周边集市大量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储藏在家中用于出售。庭审现场,法院当场宣判王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作者:人民法院报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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