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网友问:本人因物业多项违规,已3年未缴纳物业费。该物业未经招投标、未完成备案,消控室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长期堵塞,公共收益也从未公示,相关问题均从政府公开信息查实,多次沟通整改无果。如今物业直接将我起诉,物业此举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应诉维权?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物业费支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即便前期物业合同存在程序瑕疵,只要物业已提供事实服务,法院通常仍会基于“公平原则”认定你需支付费用。关于“未招投标导致合同无效”的抗辩,司法实践中存在将其认定为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倾向,仅此理由难以完全拒交物业费。
服务瑕疵抗辩:你的其他理由(如消控室人员无证、消防通道堵塞)属于服务瑕疵。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系统性、长期性的重大瑕疵,法院可能酌情减免部分物业费,但很难成为完全拒交的合法理由。公共收益未公示属于侵权,你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必然抵消物业费。
整理以下证据:
1、整理你从政府信息公开获取的“未备案、未招投标”等书面材料;用连续多日、不同时段的照片或视频证明消防通道堵塞、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2、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的记录,用以证明你曾积极沟通。
诉讼策略:在庭审中承认基本交费义务,但主张对方服务存在重大瑕疵,请求法院减免部分费用。同时,保留就消防隐患、公共收益等问题另行起诉或举报的权利。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