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邻居占了楼上空调机位,法院:拆,物业承担40%移机费用

彭剑辉 唐明珠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雨路 2026-06-23 09:53:37

导读:这场因一个空调外机位引发的邻里纠纷,究竟孰是孰非?

一方指责邻居“霸占”空调机位,另一方却坚称自己“合理使用”业主共有部分并获物业指导。外墙机位的使用权如何认定?这场因一个空调外机位引发的邻里纠纷,究竟孰是孰非?

基本案情

张某某购置了一套毛坯房,满心欢喜地准备收房装修。然而,她很快发现了一个闹心的问题:自家客厅墙外预留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竟然被楼下的邻居王某某占用了。张某某立即向物业反映。物业核实后确认王某某家客厅空调外机位置占用了张某某家的,并组织两人协商未果。据了解,早在2021年王某某曾通知物业来确定空调外机定位,物业后续指出其“装到外面”“弄坏格栅”,却未明确告知王某某装错了位置。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案涉空调外机位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首先,该外墙机位并非“无主之地”。案涉空调所依附的外墙面,未经登记归特定业主所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业主对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这种合理使用,并非任意使用,而应遵循设计初衷和公平原则。

其次,使用权分配应遵循“设计对应”与“公平一致”原则。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从2楼至顶层(32楼),每户入户门右边房间飘窗下方(与客厅平行)的位置统一设置了空调机位。这种设计旨在确保同一户型的每一层住户都能享有相同方位、相同数量的空调机位,实现公平使用。案涉机位位于张某某入户门右边房间飘窗下方(与客厅平行)的位置,且正对应着张某某房屋的专有部分,因此,张某某有权无偿、合理地优先使用该机位,同理,王某某亦有权使用其自家对应方位的机位。

最后,王某某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设计中预留给张某某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未充分考虑相邻方的正当利益,未尽到合理利用的注意义务,侵害了张某某优先利用的权利。故对于张某某要求王某某拆除空调外机并承担移机费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而物业公司虽非直接侵权人,但其在王某某安装时已到场却未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法院酌情认定移机费用由王某某承担60%,物业公司承担40%。

法官说法

“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需要双方共同维护。业主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秉持友善、互谅的原则,遵守小区管理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给邻居造成困扰。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不当使用共有部分、可能引发纠纷的行为及时引导和纠正,共同营造安宁、和睦的居住环境。

作者:彭剑辉 唐明珠
来源: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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