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丨老公出轨,还带人回家住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6-11 09:24:07

导读:近日,娄底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男方出轨且恶意转移财产,女方欲起诉离婚该如何维权”的问题。对此,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娄底网友问:我准备起诉离婚。男方存在重大过错且恶意转移财产,想咨询6个核心问题。

1.过错认定:男方出轨并将第三者带回家中长期居住,我需要收集哪些实质性证据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被法院认定为“重大过错方”?

2.共同财产界定:男方跑车的劳务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能否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他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流水来查清总收入?

3.顺风车平台调证:男方的跑车收入来自多个顺风车平台,且资金直接进入其个人账户。法院是否允许通过调查令调取这些平台的后台总收入数据?

4.借用他人账号跑单:男方除了使用自己的账号,还借用其母亲、其同学的名字注册账号跑单(实际均由他本人操作)。这些借用他人账号产生的收入,能否一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追回?

5.转移财产追回:男方恶意转移的财产,法律上能否全额追回?

6.代持财产执行:男方将财产及车辆转移、登记至其母亲名下,我能否起诉追回?若其母亲名下无存款,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并拍卖该车辆?在提起离婚诉讼后,我能否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目前跑车的收入账户,防止他继续转移?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将第三者带回家中长期居住,符合此要件。

证据链构建可围绕以下方面:①小区监控录像(记录长期共同出入);②邻居证人证言;③男方自认的保证书、聊天记录(需公证固定原始载体);④物业证明及水电费缴纳记录。

一、共同财产界定与调查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跑车的劳务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男方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流水,以查清其总收入。顺风车平台的后台收入数据亦属于调查令调取范围,申请时需提供平台名称及男方账号信息。

二、借用他人账号跑单

举证难度较大。

三、转移财产追回与代持财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被转移的财产可以追回,并可同时主张对该部分财产少分或不分离。对于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的车辆,需证明以下两点:①购车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登记在其母亲名下系代持关系(无真实赠与意思表示)。可另案起诉确认代持关系,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条,在离婚诉讼中可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男方跑车的收入账户。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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