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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何时消除?
岱山县司法局
肖肖
2026-06-18 17:56:12
自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养关系解除的,且养子女此时仍为未成年人的,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如养子女已成年的,则由生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商确定。
来源:岱山县司法局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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