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法拍了一个烂尾楼,施工手续都办齐了。因为是烂尾楼,所以前期纠纷比较多。我们项目正常施工了半个多月,有人以我方已经办妥的规划、施工手续不合法等理由冲击我方工地大门,并在门口停了一台货车,非法堵塞、围挡项目唯一的施工进出通道及消防通道。经我司多次警告并向交警部门报备后,其拒不挪移。报了多次警,警察说他们也没办法将车子拖走。
该行为已导致施工车辆、建材运输完全中断,项目处于全面停工状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此行为完全阻断了消防与应急通道,已构成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想咨询:能否追究货车司机或者使用人寻衅滋事罪以及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