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被用人单位中国电信永州分公司违法辞退,且不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在我被辞退前,已在电信永州分公司工作20余年,但电信永州分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我虽已到退休年龄,但却无法享受退休待遇,加之在电信公司多年辛勤工作,致使疾病缠身,实在走投无路,被逼无奈才向各级政府领导求助,希望能得到各级领导帮助,恳请您责令电信永州分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负的法律责任,保障我的基本生存权利。自电信永州分公司设立至今,我一直在电信永州分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为辖区农村电信用户提供装维服务,至今已逾20多年,期间多次获得公司嘉奖,自我进入公司工作至今,电信永州分公司一直未法律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6月,电信永州分公司以我年龄大为由,强行将我辞退,在辞退我时,公司还以双方未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不对我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电信永州分公司应当自我进入工作之日起30日内,即应为我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我依法享受退休待遇时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我自1999年进入电信永州分公司工作至2023年12月22日届满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时,我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已超24年,若电信永州分公司能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在2023年12月22日届满60周岁时本可正常办理并享受退休待遇,但由于电信永州分公司未给我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导致我至今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电信永州分公司依法应为我补缴1999年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我支付保险待遇前,还应以我正常能享受的社保待遇为参照标准,按月向我赔偿。如若电信永州分公司不能为我补缴1999年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若电信永州分公司不能为我补办社会保险,应自2023年12月22日起,以我正常能享受的社保待遇为参照标准,按月向我进行赔偿,直至我去世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