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理特许证,派出所不拘留经营者反倒拘留其家人,合理吗?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办案不严,违法做出行政处罚,将不违法的老百姓关12天,办案人员明知办错案的情况下反而将错就错。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于2025年11月15日,对蒋某华做出了行政处罚(雨公(东)决字[2025]第36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明确写明:违法行为人蒋正华在长沙市雨花区时代云雅居民宿未获公安许可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对蒋正华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捌佰圆整。
但事实并非如此,蒋正华仅仅是帮助其母亲运营,身份相对应是普通打工人员,现提供长沙市雨花区时代云雅居民宿服务店营业执照一份,完全可以证明时代云雅居民宿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罗银凤,并非蒋正华。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明显应当是由罗银凤办理,与蒋正华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罗银凤是个老人家,房间也不多,此前并不知道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如果知道的话,肯定就去办理了。
而当时在办案的公安人员,在与其弟弟的交流时,明确得知该个体工商户的运营者为其母亲,仍然选择拘留蒋正华;
并且罗银凤得知蒋正华被派出所带走后,通过110报案(有报案记录),并亲自到所属派出所欲讲明实际情况,在值班人员的指导下,打电话给办案警官,办案警官得知情况后反而是挂断罗银凤的电话,随后,罗银凤再次打电话时,该办案警官就不接了(有通话记录)。
2025-11-20 14: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