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车城投资有限公司打着中亿百联互联网金融中介的旗号,伪造所谓的第三方借款方。向出借人宣称资金将出借给这些第三方,且有可靠抵押物和还款保障,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第三方借款方都是虚构的。公司以此手段将出借人的血汗钱据为己有,致使 100 多名受害者总计1700 万血汗钱无法收回。
2018年年底,部分受害者察觉被骗后,前往株洲市石峰公安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只对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唐太平个人已非法集资立案,对湖南车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核心参与诈骗的股东和高管立案侦察,帮受害者挽回损失。公安机关不对湖南车城投资有限公司立案,不将该公司其他股东和高管列入涉案对象,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监事唐凤娇,作为参与诈骗的主犯,却未被公安机关列入涉案人员名单,致使其至今逍遥法外,拿着受害者的血汗钱肆意挥霍,甚至到处旅游。
一个公司集资诈骗受害者1000多万,核心参与的法人代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都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拿一个前科累累的二股东出来顶罪,还有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