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长沙市居民,现因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后与邮储银行(雨花区支行)就车贷违约金问题陷入纠纷。
2025年5月2日,本人驾驶车辆于长常北线某路段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经长沙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驾驶人负全责。事故导致车辆全损,且本人因事故受伤,对生活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2025年5月10日,本人向邮储银行雨花支行申请提前还款,阐明以下事实:
- 车辆全损导致抵押物灭失,原贷款合同履行基础已丧失;
-本人生活及工作遭受巨大影响,无力承担额外违约金。
银行强硬拒绝:2025年5月15日,银行以“合同约定提前还款需支付10%违约金”为由,要求支付10%的违约金。
车辆全损系第三方全责导致,本人无主观违约意愿,银行在已知本人受伤情况下,仍坚持收取高额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