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18日提到了一台小米汽车,因销售没有跟我仔细解读车补事宜,只是说有旧车报废就可以。我本以为车补无望,也就将发票名字写为我的名字。近几天得知旧车可以转让也能有车补,我老公有一台车可以转让。于是我就联系小米销售,希望能将发票改成我老公的名字,我的车还没上牌,我咨询了税务和法律部门,没上牌的车是可以改名字的。但小米公司一直拒绝办理。
2025-05-30 11:41:14
本人是单位编外人员,在医院工作是临时工已经超过十年以上了,单位领导说一直给我们解决一直没解决。
而且我们跟同岗位的同事做的同样的事情享受不同的待遇,过年,过节都没有福利,公积金也没有。
工资发全市平均最低的工资,奖金也是平均奖的0.7。
本人已多次跟单位领导反映该问题,一年复一年都没有给过准确的答案。
恳请有关部门依法调令永州市中心医院同工同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补发编外人员与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差额。
建立公开透明的薪酬体系,杜绝身份歧视。
2025-05-30 11:40:25
本人是执行案件(2024)湘0723执2521号的委托代理人唐喜庆。本人于2025年3月24日向澧县法院执行局提交22处房产处置拍卖申请。2025年5月26日,法院发给本人的执行裁定书中,却只对13处房产执行拍卖。执行法官曹强说其他房产有人提出异议,暂时不能拍卖。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异议期间,除非异议成立并导致执行中止,否则法院仍需继续执行,包括拍卖房屋。这是因为执行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而且上述房产被查封超过3年都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综上所述,执行拍卖流程时间一般都要几个月时间,即使有人提出执行异议,也可在拍卖程序中进行,法院在没有合法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应拖延执行拍卖程序。
本人提交的诸多财产线索澧县法院还没有及时去核实。这样简单的拍卖房产程序还在进行拖延。
因此本人在此向澧县法院领导反映上述情况,为提高执行效率,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澧县法院立即再发一个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湖南宝悦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津市市九澧大道(宝悦乐城)的下列房产:3栋房号102、103、104、105、106、107【房产权证号码为:湘(2018)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3713号】;1栋房号1029【权证号码:湘(2018)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1563号】,2栋房号2107【权证号码:湘(2018)津市市不动产权第0001562号】共计8套的房屋。
2025-05-30 11:40:01
小区物业和开发商沆瀣一气,车位只售不租。现出台高额临停费,明确没有车位月租等政策,意图逼迫业主购买车位,行为实属强卖,侵犯业主权益!
2025-05-30 11:39:49
2025-05-30 11:02:23
一、物业公司收取1.8元/平方的物业管理费。在卫生、服务和人员配置上根本达不到《衡阳市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指导标准》。地下车库潮湿,导致多名业主在地下车库摔倒。业主要整改,物业视而不见,导致业主怨生满天飞。
二、侵吞公共收益,不及时公布公共收益。最近公布2024年的收益,(2023年未公布)发现很多疑问:
1、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及充电桩的租金及分红,为什么不纳为公共收入。
2、零星工程维修费、电梯易损件、社区活动等支出也贵算到公共收益?请问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是干嘛有用的?
3、公共支出没有经过任何一位业主同意、签字。
4、地下车库车位已经售卖95%,为什么开发商要把地下车库停车费全部划拨走。
2025-05-30 09: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