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17:20:05
2025-04-25 17:18:06
2025-04-25 16:09:47
2025-04-25 16:08:22
本人现就邵阳市煤气公司收取燃气开户费后长期拖延安装一事提出投诉,恳请协调解决。
事实经过:
缴费与承诺:2023年4月27日,我村村民依煤气公司要求统一缴纳燃气开户费(具体金额:3500元),工作人员承诺将尽快施工安装。
施工受阻:2024年11月14日,施工队开始作业并已开挖部分管道,但因某住户以“需额外安装燃气”为由阻挠施工,导致工程全面停滞。
长期拖延:截至投诉日(2025年4月24日),煤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施工,亦未主动告知村民解决方案,严重损害群众权益。
衍生损失:缴费后我户购买了燃气灶、热水器(附购物凭证),并缴纳燃气保险(保险已于2023年10月生效),现设备闲置、保险失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诉求:
请政府督促煤气公司完成燃气管道安装,或协调替代方案保障村民用气需求;若确无法安装,要求煤气公司全额退还开户费及保险费用(3500元);赔偿燃气设备闲置损失(1299+1499=2798元);追究煤气公司拖延不作为责任,公开事件处理进展。
2025-04-25 15:34:31
我在4月24日乘坐从津市到澧县的公交车去澧县,在下车后立马发现有贵重物品遗失在车上,驱车追赶公交车去拿。
在车道终点站后,行驶百米后追到车,发现自己的东西已经被别人拿走,据车上的乘客所说是被一个老婆婆拿走。
于是我立马报警,遗失的东西有条现在估价为2000的金手链,现金160块钱,一件价值400的皮衣以及一些衣物。警方立案后,查了所有道路监控,但都没有结果,警方在公交车公司调取监控,发现车上四个监控,只有对着司机的监控和对着窗户外面的监控是好的,对着车内乘客的两个监控均是坏的。也就是说监控坏了一半,没有一个监控是能看到车内情况的。
监控不可能一下子坏了两个,这也说明公交车公司没有履行到他们应尽的义务,公交车监控应该是年久失修。我在丢失贵重物品后在下午五点立马给公交车经理打去了电话,连续打了三个,他都未接。晚上10:30再去了一个电话,他终于接了,但是态度很差。
我和他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并说明有警察已经过去调取监控,但是车内并未有监控可以查看,希望公交车公司提供监控坏了的书面证明书,但他说不可能提供。我向他说明法律规定保障车内监控是公交车公司应尽的义务,如果乘客因车内没有监控,导致丢失的财务无法找回,那公交车公司应该承担30%的责任。但是这位经理态度很不好的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个规定,我向他说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合理预防盗窃、安装必要设备(如监控)、安排乘务人员或安全员巡视等。若未安装监控且无其他替代性安保措施(如语音提示防扒、安全员在岗),可能被认定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公交车公司经理说他从未听说过这条法律法规,表示让我去起诉他。因为他认定我会吃下这个哑巴亏,不会浪费金钱与时间去起诉他,所以堂而皇之的威胁我。我的诉求是:
1. 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先行赔付损失;
2. 督促公交公司整改安全隐患,完善监控设备及安保措施;
3. 对涉事线路及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公交车司机态度很好,积极为我提供了帮助。
2025-04-25 15: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