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常德芙蓉家园小区遭到高空抛物袭击,公安、物业失职。2025年4月9日晚,我在芙蓉家园小区一楼商户消费,车辆在小区收费停车场内遭受高空抛物袭击,造成严重损坏,但在此事件处理过程中,公安部门与物业公司均未履行应有职责,严重影响了我的合法权益。
首先,事件发生后,我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然而物业公司明确表示该事件不属于他们的责任范畴,拒绝对此进行任何处理或配合调查。作为物业管理方,他们不仅未履行保障居民安全的基本职责,更在此关键时刻推卸责任,这种态度实在令人震惊。
在我报案后,公安局未按照法律程序开展及时调查,且拒绝提供报案回执单。
高空抛物行为是危及人身安全、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其性质比一般的犯罪更具公共安全威胁。然而,在此事件中,公安机关的极度冷漠与物业公司的失职,使得这一行为不仅未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制止,反而严重损害了我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