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
本人于2025年1月14日 入职“广顺兴“餐饮店(工大店,地址:神农大道望云印象7栋109商铺)。入职前“广顺兴”告知春节期间需到岗上班,并且当时店老板问我过完年是否还愿意长期在这里做事,我表示愿意,这也正是我希望的,因为上班地点离我住的地方很近(步行大约几分钟)。于是我便答应“广顺兴”,春节期间可以到岗上班。也因此,为了在这里上班,本人过年期间也没有回家过年。
自正式入职以来,为了配合春节期间这段时间店里的经营,本人每一天都在兢兢业业上班,从未请过一天假,家里几趟酒席也未回去参加。
2025年2月14日,本人上完一整天班,晚上下班时,店老板突然跟我说叫我第二天不用上班,无缘无故要把我解雇。这一天正好是本人入职满一个月。
二、110调解经过
按照双方入职前的约定,本人春节期间可以正常上班,且会长期在这里上班。本人也因此付出节假日时间和精力,未回家过春节。而广顺兴却在过完春节后,2025/2/14无缘无故将我解雇,涉嫌欺骗本人。
2025年2月15日,本人到广顺兴讨要说法,要求其赔偿合理报酬。店老板报警110,民警到场调解此事,最终调解的结果是:店方同意按照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按3倍工资,平时假期按2倍支付工资,最终调解方案当时双方都有签字记录,民警也有录下视频。
但等民警走后,店老板反悔不同意按照劳动法及调解方案支付工资,只结算本人正常基本工资,搪塞本人说其余赔偿款项让我回去等通知,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本人打电话过去询问,也未有明确答复。
2025年2月16日 本人再次到达“广顺兴”,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店老板依然不肯支付。本人报警110,做了笔录。
整个事件调解过程以及调解处理方案,警察均有视频为证。
三、本人诉求
由于广顺兴欺骗本人,哄骗本人过年期间在店里上班,过完年后又违法解雇,耽误本人寻找其他工作机会。后经警察现场调解签字后又反悔拒不支付本人应得赔偿工资,行为狡猾,恶劣,欺骗老人,违背基本诚信道德和公序良俗。
鉴于以上:
广顺兴通过哄骗手段让本人上班,后又违法解雇,耽误本人其他工作机会,且对本人造成情绪和精神上的损失,本人要求广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