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群被拖欠工资长达三年的农民工,2021年起,我们(包括开挖机工人、货车司机、除草工人、架线工人、砌水池工人等)受雇于当地一工程项目分包商,完成了约定的施工任务。但任务结束后,分包商始终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涉及人数众多。
2022年起,我们多次向冷水滩区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寻求帮助,负责对接此事的周队长却存在明显不作为与偏袒行为:
1. 多次推诿扯皮:周队长无视我们提供的用工记录、施工证明等材料,反复以“你们的款项属于工程款,非农民工工资”为由拒绝介入,完全无视我们作为一线体力劳动者的身份——开挖机、开车、除草、架线、砌水池均为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体力岗位,所得报酬理应属于农民工工资,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对农民工工资的界定。
2. 涉嫌受贿偏袒:在处理过程中,周队长对分包商的拖延行为视而不见,既未按规定责令分包商限期支付工资,也未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追责,反而多次为分包商“辩解”,其态度与行为明显偏向分包商,存在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的嫌疑,导致分包商至今逍遥法外,我们的工资问题三年未得到任何解决。
3. 漠视群众权益:我们多次上门或电话沟通,周队长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态度恶劣,完全不顾及农民工挣血汗钱的不易,将我们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
现我们恳请相关部门:
1. 立即对冷水滩区劳动监察大队周队长涉嫌受贿、不作为的行为展开全面调查,核实相关事实,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督促涉事分包商限期足额支付我们拖欠三年的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对此次事件中暴露的劳动监察工作漏洞进行整改,避免后续再发生类似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
我们已保留相关用工记录、投诉凭证、沟通录音等证据,随时可配合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