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组坐落在三面环山的地方,林地在上游山坡,(三面是山,底下平整点的是竹林,竹林下面是耕地和村民住房)高速公路施工方联合村委政府以极低的价格要租赁我们的林地及竹林倾倒土方(以村委和我们签流转协议的形式,800元一亩,不知道村委为什么要卖村民),并且只给三年租金,他们说三年归还,可是倾倒土方后我们的林地及竹林将完全消失。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是不是以租代征的违法行为,1.如果不是,我们永远消失的林地谁赔偿,即使后期平整后补种树,土地面积也减少三分之二。
2.如果是,这种违法行为谁来制止,农民有什么办法在强制填埋时阻止施工,现在属于告状无门。(他们给组长打电话是先村上和我们谈,不同意就镇上出面谈,再不同意就市里来谈,现在组上没有人签字,他们准备强制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