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问题:住建局局作为“通茂公司”的引入方,为何纵容其违约并为其背书?
通茂公司是恒大暴雷后,由住建局亲自寻找并引入的项目承接公司。这意味着:
既然是由贵局引入,那么住建局就有责任和义务确保通茂公司能够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特别是“精装修交付”这一核心条款。
现实是,住建局引入的公司公然违约,无法实现精装修交付。在此情况下,住建局非但没有追究其责任,反而在为其违约行为提供“督促意见”(即交付毛坯),并抛出“车位去化70%”这种毫无法律依据的解决方案。这是否意味着贵局在用自己的公信力,为通茂公司的违约行为做担保?
二、追问“资金挪用”与“资质”问题:请用证据回应,而非空言“辟谣”
住建局称“挪用资金”和“无资质”属造谣。那么,为澄清事实,请住建局公开:
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账户流水及审计报告,以证明资金未被挪用。
通茂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证明其具备合法开发资格。
如果无法提供,贵局的“纯属造谣”一说,才是真正的不实之词。
三、驳斥“车位去化”的荒谬逻辑
再次强调,将履行装修合同与“车位去化率”捆绑,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业主购买的是房屋,合同标的是精装修房,车位的销售情况是开发商自身的经营风险,绝无理由由业主承担。住建局认可此方案,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要求住建局放下“官架子”,直面以下问题:
责任承担问题:住建局引入的通茂公司无法履约,住建局准备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 是否有备选方案来保障业主权益?
解决方案问题: 请立即废止“车位去化率”方案,并提出一个合法、合理、有明确时间表的解决方案,确保业主能按合同约定收房。例如,住建局是否可协调其他有实力的企业介入?或责令通茂公司通过其他渠道融资完成装修?
证据公开问题: 请按要求公开上述资金和资质证据,接受公众监督。
我们的立场坚定不移:必须按合同约定收房!住建局作为项目的“撮合者”和监管者,于法于理,都应为当前的局面负责到底。若住建局继续敷衍塞责,我们将联合所有未收房业主,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及作为引入方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