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守老家,父中风瘫痪在床,母亲癌症刚刚结束化疗。因子女长期未在身边,老人养了一条狗作伴,这条狗生性乖巧,一条腿残疾,从无伤人史,陪伴两位老人已经十几年。
2025年9月24日中午12:30左右,3-4名身份未知人员,用疑似麻醉枪的工具将该宠物狗射杀,全程有监控视频为证。
杀害行为发生时,该宠物狗在自家墙根下休息,未发生任何攻击行为,并且一直在躲避,杀狗人员在一枪未中的情况下,第二枪将宠物狗射杀并追逐至我家后院菜地,约两分钟后带走宠物尸体。
我还有个姐姐在宁乡县城就业,事发后拔打110报警,巷子口派出所民警回拔我姐姐电话,态度恶劣。
宠物狗被射杀后,我姐姐多方投诉,但仍未获得妥善解决。家中老人一度情绪失控,终日以泪洗面,我们做子女的又不在身边,也非常心痛和无奈,提出几点疑问,恳请领导明察:
1、相关人员反馈事发前有在村镇微信群宣传通知,但70多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不经常出门,也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宣传工作并未落实到每家每户。
2、该宠物狗没有攻击性,也无伤人史,在自家墙根下休息,相关人员射杀宠物狗前不知会主人,涉嫌损害私人财产。
3、监控视频显示,射杀工具疑似麻醉枪,我了解这些工具可能有剧毒,是被国家禁止使用的,如果射杀过程误伤他人,后果不堪设想。
4、留守望老人与宠物狗已经有十几年的感情,射杀后,为何要带走宠物尸体,至今没有归还。
我们有两点诉求:
1、希望当事人出面给老人一个解释并道歉。
2、赔偿老人十几年饲养宠物狗的费用和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