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二年多了,2023年6月通知预交房,整栋房子2024年才拿到政府的骏工验收,验房后,精装修的房子问题点多达63处,严重问题10多处,联络物业协调整改,二年多了,卫生间漏水在24年11月底才处理,目前尚未收房,在整改期间,物业从未向业主动告知整改进度,收房时物业要求,交二年的物业费,从24年1月开始交,从上个月开始,物业开始向业主们催交物业费,发信息骚扰和威胁我的家人,发律师函起诉我,打12345电话咨询求助,物业打电话过来沟通,房子质量问题与物业无关,我想请问领导们,作为消费者,在房子还存在漏水问题,这种严重的质量问题情况下,就要找业主开始交物业费,为什么物业不去找地产商收物业费?房子一天都还没有住上,还要被起诉,这还有天理吗?我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骚扰和起诉,物业费应从整改完成,无重大质量问题后,告知我收房,收取物业费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