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何进行同工同酬的讼诉维权?事业单位同工同酬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请告知相关法律依据,和成功案例?其维权步骤和司法救济的方法有哪些?另请问:单位其它35个工作人员均有工作午餐吃,我因为在下属社区康复站独立工作,与机关距离1个小时以上的公交车距离,无法到机关吃饭,只能自费解决,一直口头要求单位进行补贴,但单位13年了一直以各种借口未进行补贴,总金额近5万元。现违法解聘我,我应该如何讨要饭钱如何维权?相关法律条款依据有哪些?单位现在的答复是:只有正式工才有午餐费。所以我要同他们打同工同酬的官司;单位有午餐,是你没来吃,属于个人问题,与单位无关。我的理由是,我没来是距离太远无法就餐,单位没有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另外我无法就餐。单位应该按午餐15元的标准折算现金给我。敬请详细告知,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