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肖某某、王某某以店里没钱进酒水为由,诱使我拿三万块钱给他们两个进酒水,并承诺等店里开门给我店里股份。因为错信他们,我便回乡下在八十多岁爷爷那里取了三万块钱现金,我于6月18号晚上支付肖某某、王某某三万块钱现金整。支付完以后,没有给我签任何股份协议。他们筹备期间,我多次问肖某某、王某某钱的事情,他们利用我的信任,谎称等店里算总账了再给我交代。直到肖某某、王某某店里开业第四天的晚上,店里来了警察,抓洗钱、收U的人,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不想被别人利用,也不想转入是非中。便在第二天向肖某某、王某某提出要他们归还我的三万块钱。谁知他们拒不归还,而且态度恶劣。明显的就是诈骗,非法占有我的钱财。我一个离婚的女的,生活已经很费力了,自己还独自带着一个九岁的孩子,赚的每一笔钱都是辛苦钱,这点钱都是回家取的八十多岁爷爷存了多年的棺材本。爷爷生病问他要钱,就是没钱,不给,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肖某名下还存在多项法院失信记录,本人求助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