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7月20日以线上付款的形式缴纳了2280+50的亲子会员费,目前一直没有开卡,但是我于2025年8月2日入店了解店面情况与描述不符合,泳池消毒水味道巨大,在店铺门口都闻得到,且招收会员过多,导致泳池和器械使用欠缺,我要求门店全额退款,但门店以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的形式拒绝,说合同中声明过,但是我本人在线上付款的时候销售人员并未跟我说明需要签合同,后续销售自行签署合同,且合同甲方没有我的真实信息,同时没有给与于需要扣费30%手续费内容的合同完整回执,故我认为合同无效。
2025年8月7日,商家邀约我去门店进行约谈,要求我同意首次退款50%,后过一个月再退款50%,并签署协议的建议。针对店家建议,我认为商家试图强行占有我的财产,我要求商家一次性全额退款,与此同时我可以接受签署和解协议。目前商家未给答复。
工商处理存在的问题:
本人于7月底在12345平台针对该时间进行了投诉,同时知道有多名消费者在我之前已经开始投诉,从店员口中得知我们要求退费的消费者已经有60余人,工商监管部门针对其它工单首先派送到体育局处理(表示不理解这个操作),我们跟体育局了解到体育局并没有执法权限,且该商家在尖山印象店并未办理高危游泳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旧正常营业,8月3日商家停业半天,后无证继续经营至今,工商监管部门针对该店家不处理,不处罚,认可店家做出的分两个月支付的解决方案,但无视消费者一次性全额退款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