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怀化市鹤城区晨阳家园的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现在处于不完善状态,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最近两三年已经动用了二次维修基金了,这回就是第三回了。
今年6月25号电梯维保显示正常,27号有业主被困然后发现电梯绳断裂 。电梯门上就贴了张电梯绳断裂,暂停使用。然后就在业主群里发消息说要走应急程序,29号就在群里发消息叫业主去签字。什么公示都没有就先动用维修基金再补公示。我们提出质疑,要求先公示报价先走程序,后物业叫来了维保公司和社区还有几个自愿的业主去查看电梯钢丝绳断裂情况。
当时还说要有过半业主签字才会动用,结果这就开始贴公示了,上面有模糊的几个不知道是不是业主的签名。不知道这回是不是又像前面两次那样,毕竟第一次动用维修基金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就只有几个老人家的签字就动用了,第二次还出现了作假情况。
动用维修基金就算是紧急情况是不是也得先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紧急情况证明。我现在都不晓得到底他们现在到底有没有向有关部门备案。再说25号维保正常27号就有业主被困电梯绳断裂。难道25号维保的时候一点就没有发现。每次维保都只看到签名正常日期,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记录从来没有看到过,这到底维保的什么,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做了维保,还是每次的维保敷衍了事,毕竟给我们做维保的公示因电梯维保问题被罚款过多次。
现在公示的换电梯钢丝绳的公司又是给我们做维保的公司。维修公司资质什么的物业都不公示,还得找他们问,就这都是爱搭不理,报的是四个维修人员,只发了一个人的工作证,其它的也不知道有没有,这可是关乎人命的。希望住建局能正门回答一下,动用维修基金前有没有去备案申请,能查一下给我们电梯维保的公司是不是有这个资格,每次维保有没有填写电梯维护保养作业记录,是不是真的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维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