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联通公司从我的邮政银行卡中按月扣钱(我从未欠过费),累计金额一千多元。因为我的银行卡没有短信通知,我一直不知道这件事。直到2025年4月,我才发现卡中己经没钱了,到银行一查才知道被联通公司扣了。
为了这件事我去了洞口县联通营业厅3次,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处理。对这件事好像是想不了了之。
我现在希望上级部门能督促联通公司领导出面处理好这件事,退还无故扣款。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还要予以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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