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益阳人保财险强迫支公司员工加班,将保费任务实行日考核,对当日完成不了任务的,集中留在公司会议室,向客户打电话强行推销保险产品,不准回家。每个星期六、星期日都被强制要求加班。而且,公司执行十分严苛的考勤制度,一天要进行两次指纹打卡,即使只迟到一分钟,根据制度,也要罚款50元。此外,还限制员工休年假。员工历年都按规定享受了的冬季防寒费、夏季防暑费,也被克扣了三分之一(至于这笔钱用到了何处,除财务人员外,普通员工不得而知)。员工工作强度如此之大、压力如此之重、工作环境如此之恶劣,那么他们的待遇如何呢?
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员工(在编正式员工)到手的工资只有700元,而同期益阳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员工收入低、精神压抑,由于无法养家糊口,生存存在问题。对益阳人保存在的问题,益阳市劳动监察部门也曾立案查处过,不能说查处没有一点作用,现在,公司不再提“加班”二字,将其改成“加油赶队”,比如明后两天是双休日,员工必须加班,八点半打卡,不准迟到,现在他们不会这么说了,他们会说:明天、后天双休日,都必须来公司加油赶队,八点半打卡,不准迟到。请教律师:这种偷换概念、换汤不换药的行为,真能逃避查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