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9时20分左右,我骑普通二轮摩托车,在S242隆回县六都寨镇辰河村路段赶往医院复查时,被小型普通客车超车时别倒,连翻几个筋斗,全身擦伤。事故认定书判定车主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 。
车祸后,我头晕、恶心,在隆回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多处挫伤。可如今在医院,没人管我。我是癌症患者,又是五保户,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找车辆投保公司 ,却以“处方写的不严重”为由,拒绝垫付医药费,让我陷入无钱治病的绝境。
2025-08-01 11:30:52
2023年7月10日,我老公通过银行分期贷款,在长沙县吉利4s店购买吉利星越l,当时销售和邮政信贷部客户经理都是说贷款5年,提前2年还款不收任何违约金,贷款合同也是那么写的。
2025年7月10号,已经还满2年贷款(也就是24期),5月26就给客户经理打电话咨询提前还款的事,客户经理说6月20多号可申请提前还款,但是7月2号申请显示违约金,7月10号还完24期贷款后再申请提前还款,显示违约金为0,但是打客户经理电话一直不给通过。7月17号给客户经理打电话,客户经理态度及其嚣张。放话说,如果不投诉就一个月之内解决,投诉就2个月解决。然后让我们月底给她打电话,帮我们解决。
抱着忐忑的心情我们等到7月29号,给客户经理打电话,希望她通过我们的申请,结果她说总行没有名额,不给通过,让我们8月1号再给她打电话。通话后我们觉得客户经理一直使用“拖字决”,因为前后已经3个月了还没解决,立马给中国邮政总行,还有银保监会打了投诉电话,邮政那边说2日内给我们答复,但是一直也没有回复。银行每天都在产生利息,眼看8月10号快到了,我们又要还25期的贷款了,银行一直不给我们解决,每天8点多的利息,老百姓真的遭不住。
2025-08-01 11:29:38
7.26号我在网上发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交警部门于7.31号对我进行了回复,该回复内容对我提出有异议的地方没做回复。
认定书上说:没有信号灯,转弯让直行。
我在上次发言中已经说了,我正常右转,慢行观察四周,行驶到主路上时看到对向有车时我已刹车等对方车辆先行。对方车辆车速过快行驶了一段后才发现我的车,才紧急左打方向,然而已经避让不急,其车后面还是碰到了我车前面部分。当时去交警部门定责时,我一直有强调是对方车超速避让不急撞到我的车。交警部门在没有任何依据下直接套了条交通法在我身上。判我全责。当日我提出复议,又在咨询律师后对该事故进行了补充。
第一:我看到对向有车时,已停车让行对方。我在转弯时已让行对方。所以此交通法对这个事故不适用。还是我看到对向有车时应该倒车回去或者让人举个牌子站路上写上有车转弯,直行车请停车才是正确的做法。
第二:对方车居中行驶,我已停车让行,对方自己撞到了我的车。并且直接开车驶离现场。此路段限速20。
第三:认定书上写着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我已经让行对方了。对方也不是右转而是直行。我问过几个律师朋友均表示此交通法不适用这个事故。请交通部门查清事实。对本人提出的异议做一个查清查证。
若我转弯已停车礼让对方,对方超速撞上我的车还是一样的认定。那这个我确实就认了,因为作为普通老百姓也没有任何办法了。
2025-08-01 11:28:09
公司拖欠工资,已经8月了,6月的工资还未发放,还有部分老员工已经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
2025-08-01 11:28:04
2025-08-01 11:26:12
6月底本人收到以银行名义发来的贷款短信,回复后有客户经理联系称可贷30万,利息三厘最高可分期60期,保证银行放款。
7.16应约进行贷款,贷款前并未告知可贷款额度、利息、期数。后将本人带进一个小房间要求将手机交给对方工作人员操作,必须全程配合,在对方操作三十多分钟后一名男子(后自称负责人)将我带到一间办公室告知贷了325800元,但实际仅到账227800元,差额97900元属于折损,并要求本人在协议签字、按手印及录视频,本人因担心一人起冲突不利便按要求进行。
完成贷款出对方公司后,自称负责人的男子主动联系并追到花卉市场说希望给我提供帮助、减小损失,声称可挽回五万多元损失,但是需要按照他的方法:将钱转给他来操作,以另一笔贷款来覆盖这次贷款。并且不让我告知家里或其他任何人,当场自行操作转了五万到该男子银行卡,第二天本人与朋友商量后拒绝这种办法,遂五万退回(期间不断催促转款)。
经仔细查询银行流水明细、手机app发现,对方操作本人手机期间私自通过微信扫码付款转走41100元,支付宝花呗扫码支付转走4000元+52899.75元,并删除相关支付记录。操作期间曾安装另外两款网贷app,并从7.16起本人不断收到各类网贷app额度到账提醒。本次贷款对方以银行下款名义邀约,实际通过京东金融金条贷款91800元、京东金融企业主贷款55000元、支付宝借呗贷款122000元、支付宝花呗贷款56899.75元(未到账)共四笔网贷,分期12期,利息高达7、8厘,其中支付宝花呗款项、41100元到账金额在未经过本人同意且未告知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微信扫码直接转走,共97899.75元。
2025-08-01 11: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