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理强行扣除意向金,合作未成意向金该不该退?
合同解除 长沙市-开福区 网友40289731 2025年07月15日 16:18:50

本人于2025年4月1日与湖南雀发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经理接洽合作事宜。于4月21日支付了20000元人民币的意向金。

然而,在后续推进过程中,本人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核心服务(如选址评估等)存在问题,未达到其宣传承诺的标准,完全不具备商业可行性。基于此客观事实及对该公司服务能力的失望,本人于6月24日正式向该公司提出全额退还所付意向金20000元。

该公司在接到退款申请后,虽然同意部分退款,但无理强行扣除高达10000元人民币的费用,声称用于“差旅费”所谓的人工成本。关键问题在于:

1.费用扣除依据不明。本人明确要求该公司提供与扣除金额(10000元)相对应的、真实且合理的消费凭证(如差旅票等),但该公司至今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凭证予以佐证,公司经理赵蓉沟通一直拒接接通电话。

2. 责任归属不清。本次合作未能达成,根本原因在于该公司未能履行其核心承诺(提供合格的选址服务等),导致合作基础丧失。由此产生的成本理应由过错方(即该公司)自行承担,而非转嫁给消费者。

3. 扣除金额显失公平。在无法提供任何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单方面扣除高达50%的意向金款,严重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诉求:

1.责令该公司立即向本人全额退还所收取的20000元人民币款项。其单方面扣除的10000元缺乏合法合理依据,且未能提供任何消费凭证,应予撤销。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本人声明:

本人所述事实清楚,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司利用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付款,事后又无理克扣款项且拒不提供凭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财产安全权。恳请贵部门依法履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湖南雀发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并督促其全额退还本人血汗钱。

我要解答
0
已提供咨询服务

32,906,102

人次
最快3分钟获得解答
  • 相关咨询
以上内容均为用户自主发布,本平台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亦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