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4 15:30:33
2017年9月底至2023年初,我在邵阳浩炎家具厂务工。务工初期的一年多里,工资发放较为及时;但从2019年起,工厂开始以预支方式发放工资。当时见工厂效益尚可,规模也从最初的10余人发展到高峰期60余人,便未及时追讨工资,导致拖欠工资从2019年底的几千元,累积至2023年务工结束时共计7万余元。
2023年6月,该工厂倒闭,累计拖欠40余名员工工资达200余万元。我们员工集体向北塔区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历时一年多,案件尚未审结,工厂法人便申请了破产。2024年4月初,我们员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此后一直未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今年6月底至7月初,讨薪代表多次奔走于法院和检察院之间,得到的回复却是法院称案件已结案。执行法官表示,因工厂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我们40多名员工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就这样没了着落,实在难以接受。
工资是我们养家糊口的根本,这笔钱拖了这么久,不少家庭已因此陷入困境。
2025-07-14 15:22:09
事情经过:本人于2005年12月4日签订了购房合同,房产证发证日期为2007年2月13日,双方都已按合同条款履行,直至交易结束。2025年6月10日,房屋负一楼阳台出现严重塌陷事故,在我们查阅房屋档案和房屋维修基金时,才发现备档合同是彭**伪造的阴阳合同,与原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购房金额完全不同,签订日期明显不合理,备案合同的签字也不是我本人的签字。原合同明确规定“乙方必须承担契费与房屋维修基金,按总房价的4%收取”,可是我们到房屋维修基金办公大厅查询时,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我们原始业主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只有房屋进行了转让的新业主才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站前路街道办事处曹书记主持所有业主与彭**对面协商未果。
2025-07-14 15:19:51
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在线下永顺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今为止都没有立案,期间多次跟立案庭沟通,开始说六月中旬可以立案,后面又说七月初可以立案,后面又说要三个月内立案,判决书已经生效,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不予立案的因告知原因,为什么快70天了都还没立上案?
2025-07-14 15:11:59
2024年2月4日,当时下大雪,由于快过年了,在常德步行街中国珠宝,想买一个金手镯给妈妈让妈妈开心,所以2024年2月4日,看了一个金手镯,一个金锁,一个金貔貅,一个金项链,都是称克的,当时他们那只有一个金镯子我妈可以带,我妈觉得款式太少,就说换一家买这些,她们店员听后就拉着我们不让我走,说他们有优惠,她们家和别的家不一样,说他们家的优势是全场免工费换,克重换克重,超出克数额外补费用,只要每年的7月1到7月15来换就可以了。
我妈说,不错,这点吸引了我妈妈,就买了,我妈当时为了证实再三确认,问了几遍,说是不是全场免工费换,多了补克数额外费用,她们说是,因为当时我妈觉得这个镯子还是有点轻34克多,到时候过来换个更大的觉得补差也无所谓,就买了。
2025年7月1我妈想换,她再三去店里确认当时她买的手镯承诺全场免工费换,是不是真的,她们说是的,我妈就在2025年7月7日拉我去换,结果到了之后他们说没有,不承认。而且还指着我们说我们白嫖,我想问,当时说的话是忽悠吗?你们承诺的是,全场免工费换,超出克数额外补费用,我们也愿意。结果去了说没有还推我妈,还威胁恐吓我。消费者权益侵犯,还威胁恐吓消费者。请问,这合理吗?说的做的不匹配,这是诚信经营吗?请为我们消费者做主,我需要他们道歉,还要实现之前承诺的事情。
2025-07-14 11:47:37
我是一名住在湘潭市岳塘区荷塘街道昭祥新城的业主,现在因为卫生费没交,物业公司停小区电梯,为什么整个小区都没交,有些单元有领导住,就不停,而我们这些没有所谓的关系业主单元停电梯,希望有关部门能开通一下电梯,我们家有80岁的老人和2岁的小孩子,我是愿意交物业费,但是小区物业要求一个单元全部交齐才能开放电梯,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人在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并且该小区房产证一直没有下来。
2025-07-14 11: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