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本人驾驶摩托车由大坝路段往东江方向行驶经过二号桥转弯处。对方驾驶摩托车,搭载一人由东江行驶至大坝方向,经过弯道下坡路断冲过双黄线,向我这边车道横着撞向我左方,没有减速迹象。因我在20米左右前观察到对方行驶情况不正常,发现他方向盘左右摇摆,已经无法控制车速(后来对方儿子告知,他们摩托车刹车是坏的)。我便及时踩了前后刹车至快停状态。但由于对方刹车无效,无转向在弯道横冲过来撞向我。
现结果出来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说我这边超速行驶,说我看到对方的车才减速。判定我方次责?想问一下这样是合理的吗?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如果在我方车道超速是否也应该由交警判定超速责任?对方逆向来撞我怎么我还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