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大汉龙城未按合同交付房屋及房屋无法正常居住使用
2025年6月18日发于红网的《关于新化大汉龙城未按合同交付房屋及房屋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困扰》好几个星期都还没有得到有关律师的维权指引,除新化县委网信办外,也未见有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答复。恳请有关律师指引我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告知我维权的具体法律依据,现已处于二审。
我买了新化大汉龙城一期,交付的商品房与宣传不符,次卧外露的钢筋没切除、有墙体倾斜大概超过5厘米等质量问题,也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履行修复后再交付的交付手续,我听信开发商负责人关于房屋质量“真的没有问题”的回复装修之后,便因烟道漏烟等房屋质量问题而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深夜更是不时听到车辆行驶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和哼鸣声。
1、2025 年 2 月,怀化市鹤城区大汉龙城应龙府业主举报大汉开发商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隔音设施,影响休息,被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整改,而我在相关图纸上都没有看到相关设计。
2、装修不久后烟道漏烟,不且厨房漏,入户门附近的总开关等好几处地方也漏烟,邻居做菜的高峰期,带着口罩在客厅都能闻到呛人刺鼻的油烟味,多次向物业报告也不查明原因,多个业主在“祥和新化大汉二标物业群”反映同类问题。
3、交付的房屋许多墙体倾斜严重,部分甚至达5cm,整改后仍有多处倾斜超过 2cm,装修后也有多处肉眼可见的倾斜,在案件审理中多次向新化人民法院申请调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原始资料连个答复也没有,向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申请则又要我找法院,大汉物业表示房屋倾斜的问题“当时是有记录的,但装修竣工验收记录表上面的四个人都离职了,把电脑都清空了的”,这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吗?开发商提交的《民事答辩状》则说“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屋歪斜”,在提及大汉集团的物业在《答辩状》中承认“对于墙壁倾斜问题,由于可能是房屋结构方面引起,答辩人没有相应修复的能力,故答辩人报告了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也上门进行了查看核实,确实未做处理。”之后,开发商一时“至于房屋存在的细小瑕疵也是规范所允许的,并已完成整改”,一时“该问题不需要处理”。对于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为了商品房方便质量管控和后期维修,国家应该有法律或规范要求记录和修复后重新验收吧!有律师可以帮我提供具体依据吗?
2025-07-10 12: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