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在开福区德雅路机电驾校为儿子报名,2024年该驾校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搞了,也联系不上,只好到马坡岭长沙市生物机电驾校去找总校区,总校区回复他们没有什么分校,合同和公章都是伪造的,而且我的钱也没有交给他们,他们不负责,最后给了我一个谭姓负责人电话,打过去回复称德雅路机电驾校只是和挂靠他们学校,他们也没有什么挂靠合同,他们也找人不到,而且也不给我对方电话,要我们留电话给他们,当时报警了,警察来了也没有什么办法,只是问了他们既然挂靠你们学校你们为什么提供不了合同,警察建议我去辖区派出所报警,也在交通运输管理局留言了,回复我去青竹湖驾考中心查学生注册学校,告知他们查了是星马机电驾校,他们去联系对方,也留存电话了,没有人联系我。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若经营者故事隐瞒经营主体诱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则有可能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