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故意挑刺,不退押金
租赁 长沙市-长沙县 网友24139179 2025年06月30日 17:27:33

我于2023年12月24日租赁了房屋,在长达一年半的租赁期间,我始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从未欠过任何一期房租,反而是热水器有问题,喊他修理,他拖了10几天,到我们快要交下个月房租,才把修理工人喊过来。

在租赁期满,房东2025年6月25日前来收房时,以墙壁存在污渍为由要求我们处理。为顺利完成交接,即便这些污渍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我们仍积极配合,于昨天2025年6月26将墙壁清理干净。当我按约定要求退还500元押金时,房东却开始百般刁难,以折旧费、水龙头损坏等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退还。事实上,房屋内物品的损耗属于正常使用情况,并非人为恶意损坏。

凳子有问题,为尽快解决问题,我方提出为其购买新凳子,但房东不回消息,在我说明不退押金就会报警和起诉的情况下,多次打电话对我进行人格侮辱,言语不堪入耳,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心,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我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督促房东退还我 500 元押金,并就其不当言行向我公开道歉,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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