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核心要点
3月31日,住建部下发《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为住建部强制标准!
其中7.3.3条对设置燃具的房间做出以下规定:
房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不应与卧室兼起居室的卧室等直接连通。
也就是说只要厨房不跟卧室或起居室联通,那就能合法合规的接通燃气,就是是开放式厨房也可以通!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2 家庭用户的燃具使用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得设置在卧室和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
强调的是不能设置在【卧室和客房】,与开放式厨房不冲突。
《城镇燃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 10.4.4 规定:家用燃气灶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强调是要与卧室分开,只有与卧室相连时才需要设置”门“来隔开。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第4.2.1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厅)等隔开。
虽然明确和起居室隔开的规范,但这是“行业规范”,非强制性要求。
请问哪一天规定写了开放式厨房必须强制性装门?都知道可以装个假门应付,开通了又拆掉,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走过场?这难道不是劳民伤财吗?
客服电话说“住宅项目规范”不是“燃气开通规范”,想请问到底听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