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住户外面有个平台,设计图上个屋顶花园,是二楼商铺的屋顶,只有三楼住户有门可以通过,二楼商铺没有通道可以到达楼上。二楼商铺装修的时候,在屋顶打洞,趁着三楼不在的时候将两个大型中央空调外机(长2米、宽1米、高2米)装在平台上。现在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后,打算二楼以未见其他业主同意侵占公共区域、改变公共区域用途的理由起诉商铺。 二楼在设计图上外墙处预留了空调机位,足够安装家用空调及分体式中央空调,且前期通过协调希望商铺把中央空调移动到一层室外区域,商铺不同意,说屋顶是他的。商铺楼顶的中央空调是未经过业主们及物业的同意私自安装,三楼平台在购房合同上明确规定作为屋顶花园使用,用途可以种花,但是不能装任何设备跟建筑,且空调要根据统一的样式安装。合同上约定三楼住户拥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业主的合同上也写明同意屋顶花园由顶层业主专用。 请问商铺的行为是否合法?物业是否有权利将屋顶的空调移除或者采取其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