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中医院职工的公积金目前还只交到2023年,已拖欠缴费长达近三年,严重损害职工利益,尤其是我们年轻人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到医院多次反映都无效,回答就是没钱,可是医院还在发着绩效,如果医院要倒闭了,工资都发不出来了,我们还能理解,现在是领导们先把绩效领了,拍拍屁股走人,公积金越拖越多,医院效率真差了,我们的公积金就更没钱补了,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有很多人反映了多次,为什么就得不到解决?请求解决我们职工的基本保障问题。足额缴存我们的公积金等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