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籍未婚妻居新加坡,缅甸驻新使馆无配偶证明是否可受理
本人为中国内地居民,计划在湖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未婚妻为缅甸国籍,持有缅甸护照,目前长期居住在新加坡,持有新加坡居留证件。
特此咨询以下问题:
1. 由缅甸驻新加坡大使馆出具的无配偶(单身)证明文件,湖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是否认可受理?
2. 如果认可这份文件,后续需要完成哪些认证手续?缅甸不属于海牙成员国,对应的认证流程要求是什么?
3. 该外文证明翻译成中文,是否有指定翻译机构要求,翻译件需要加盖什么资质印章才有效?
4. 女方之前有中国出境记录,办理本次涉外婚姻登记,材料审核上是否有额外要求?
5. 办理登记当日,女方是否必须持有效签证入境中国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