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许正中就职于湖南资兴市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在工作中摔跤导致右股骨颈骨折,在资兴市中医院做了内固定手术,工伤鉴定九级,多次找恒晟协商,恒晟单方面压低赔偿金。
1.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3800元一个月补偿,不符合湖南省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的第26条规定,第26条中明确规定九级伤残是8个月本人工资(赔偿清单见附图)
2. 本人受伤前月平均工资是4623元,恒晟给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按3800元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流水见附图)
3,医嘱全休三个月,2个月后拄拐杖行驶,3月29至6月30日这期间是不能下床,日常生活起居及吃喝拉撒都是需要人护理,住院29天,恒晟只愿出住院期间护理费,拒绝支付居家61天的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