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五江国藩苑物业以原业主欠物业费拒办新业主入住手续
房产 娄底市-双峰县 网友61492385 2026年11月04日 10:03:39

2026年10月27日,我通过不动产交易,合法取得双峰县五江国藩苑一套房的不动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约定由本人承担原业主所欠物业费。依据《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过户前产生的物业费,依法应由原业主承担。10月30日,我主动前往物业办理门禁卡、业主备案、装修押金缴纳及小区水电入户报备等手续,物业工作人员却以原业主存在历史欠费为由,全部予以拒绝。物业与前业主之间的物业费纠纷,理应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另行追索,不应以此设置门槛,阻碍新业主正常办理入住、装修相关手续。

物业持续设置办事障碍,导致我和装修公司约定11月1日开工的装修合同无法按期推进,工期延误,每天面 的违约风险,这套家庭唯一住宅迟迟不能装修入住,合法物权受到妨害。

诉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规行为,不得将前业主历史欠费作为前置条件,为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基本用水用电等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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