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骗吃骗住的情况不是诈骗,请问什么情况才算诈骗?
10月31日星期日,我们住在雨湖区响水乡星沙村红旗组青旅左右手民宿的房东和租客,到响水乡派出所报案,称我们被诈骗了。
事情是这样的:7月17日,和我们租同一楼房的邹*(他在我们面前谎称姓周),说母亲住院花了很多钱,现在连买米的钱都没有了,求我借200元给他,等发工资了就还。我想着他不容易,就要我老婆转200元给我,我再转给了他。之后他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推托,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去打工,每天游手好闲,更没有如他所说的去打夜班工。他白天每餐都在外面吃得满嘴油光,挺着个大肚子回来,后来有一个路过这栋住房的女人说,在路边店混吃不给钱的人住在你们这里,我们才怀疑是他。
除了我被骗之外,同租在这里的易姓住户也被骗了100元,附近牌室也被骗了200元。房东被骗的房租水电费就更多了。他每次都说发了工资就给,到时间又推到下一个月。甚至于房东桌上的几包烟都被他骗去了,有时他还骗说来不及做饭,蹭房东的饭吃。
问题不仅仅是被他骗了钱物,他还恐吓我们,要我们讨债不要逼得太急。他说他过去是贩毒的,坐过牢,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邹*见在这里骗不下去了,就把我们包括房东的电话号码和微信号全部拉黑,然后带着他的东西骑着摩托车,在几天前的凌晨5点钟跑路了。
我们向响水乡派出所报案,警官说这是民间经济纠纷,不是诈骗。这样的人到处行骗,闹得周边鸡犬不宁,难道不算诈骗吗?我们知道,这样的流窜人员就怕派出所,拜托派出所领导帮我们挽回损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