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3 15:20:31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服务合同退费纠纷。 被告:长沙星梦仕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9栋633。
我向这家公司缴纳了兼职求职服务费,对方口头承诺我完成约定兼职次数之后全额退还服务费。缴费之后,他们提供的岗位并不适合我,我没有办法去完成。我多次找对方协商退费,客服明确拒绝退款,对接的主管又说退款不归他负责,互相推诿。 我想请问:他们约定“必须做完指定兼职次数才退服务费”,这个条款属于不公平的格式霸王条款吗?我没有去做兼职,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吗?
2026-11-03 14:23:02
2026-11-03 10:39:59
投诉事项:开发商以使用权转让形式变相长期出租车位,存在误导性车位宣传
本人向该开发商支付59800元取得车位使用权,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使用权截止2057年9月13日,总期限38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收款后开具品名【不动产】的车位发票。该协议名义是使用权转让,实质属于变相长期租赁,按照《民法典》第705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开发商至今在小区内设立车位自销摊位,持续以“买车位、特价抄底车位”为主标题宣传车位,对比租车成本进行推广,宣传物料没有显著标注车位仅为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证,属于一贯的误导性营销模式。
诉求:
1. 组织调解,确认车位协议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
2. 退还超出20年对应的款项约28421元;
3. 责令开发商规范车位宣传,宣传时必须显著标明车位仅为使用权、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使用“买车位”字样引人误解。
怡海星城至今仍在小区内设立车位自销摊位,以“买车位、特价抄底车位”作为宣传主标题推广车位,属于贵司一贯的营销模式,宣传中没有显著提示车位仅为使用权、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6-11-03 01:43:21
这里修路,最近每天晚上一直干到凌晨1、2点还没停,敲打、撞击的声音特别大,关上窗也震得慌。已经连续好多天了,吵得人无法安生,人被吵得焦虑、失眠。
是想问:凌晨一两点还在哐哐敲打,到底合不合规矩?
请夜间22点以后到现场核实,看有没有办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有没有在工地公示;
如果没有审批,请立即责令停工并依法查处,别只是口头劝一下、过两天又照旧;
如果有审批,也请测一下噪声有没有超夜间55分贝的限值,并让施工方把敲打、破拆这类重活挪到白天,凌晨必须停;
请告知工期到哪天、每天施工到几点?
2026-11-03 01:34:04
2026-11-03 0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