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鹤城区城中街道,府星路榆园小区一栋二单元业主,我因房屋被浸泡多次严重损坏,投诉榆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只顾收取业主物业费用,而不顾业主的切身利益,不为业主提供应有的服务,不作为”。事由如下:我家住房近3年多来多次遭公共管道堵塞,脏水回流涌入我家,室内木地板遭下水道污水浸泡多次(木地板下面打有框架的,脏水溏在里面出不来 )木地板遭浸泡腐烂变质;粉刷的硅藻泥墙面渗入脏水,大面积脱落,损坏严重,床底板浸水,衣柜,房门,抽屉等浸泡变形关不了,房间因木地板渗水发霉发臭,严重腐烂变质,不能居住。损坏程度约占房屋面积3分之一,我请建筑师评估维护费用约:3.7万多元。
本人于2024年起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反映,请求物业公司负责人给予处理,直到2年后房屋浸泡多次后才重视,于2026才下决心请专业人员彻底疏通了主管道,但我的房屋已被损坏,多次请公司负责维修,却协商无果,均被物业公司以没钱而拒绝处理,我向铁树湾社区领导反映了此事,舒波主任态度很好,要物业公司处理,但物业公司说向上级主管反映了问题,但他们拒绝维修,要我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