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7月20日在该店支付1580元办理健身年卡(含赠送)。
1. 隐瞒退费规则,事后强扣30%霸王条款:缴费办卡时,商家并未事先向我出示或告知任何关于“退费需扣除30%费用”的合同条款或规则。9月1日之后我仅去锻炼过2至3次,9月20日后未再使用。当我提出退费时,商家才突然提出要扣除30%的费用。这种事前隐瞒、事后强加的高额违约金毫无依据,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属于霸王条款。
2. 出尔反尔,恶意拖延退款:经我多次交涉,商家此前已口头明确答应我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全额退款。但时至今日,商家却出尔反尔,一直以“走流程”等借口无限期拖延,时至今日仍未将1580元退还,也不给出明确的退款期限,属于严重的消极处理和违约行为。
【相关证据】
1. 付款收据及会籍申请表(盖有“创世纪游泳健身美凯龙店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刘欢)。注:单据上均未标明“退费扣30%”等条款;
2. 商家承诺全额退款及后续一直推脱“走流程”的微信聊天记录。
【诉求】
1.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严厉督促该商家履行承诺,立即将1580元全额退还给我;
2. 对该店故意隐瞒退费规则、违规使用霸王条款及恶意拖延退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