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湖南娄底人,今天写信,不为别的,是想请你们帮我,也帮我们十四名工友,一起寻找一样东西—— 初 心。
2015年,我和十三名工友在娄底市鑫泰混泥土有限公司打工。我们是该公司的司机,跟泥瓦工、搬运工、杂工一样,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盼的是年底能拿钱回家过年。
那一年,老板欠了我们十四人共计184847元工资。
我的初心很简单:干活拿钱,天经地义。
可就是这个最简单的道理,我从四十六岁找到五十八岁,从满头黑发找到两鬓斑白,到今天——2026年了,还没有找到。
二、劳监局的初心,是什么?
我们第一次求助,是去娄星区劳动监察局。他们是人社局的下属单位,招牌上写着“劳动保障”,墙上挂着“为民服务”。
我以为那里是替劳动者说话的地方。
他们立了案,出了裁定,鑫泰公司故意拖延行政起诉他们到了娄星区法院,然后告诉我:“我们已经裁定了,为了你们,我们劳监局当了被告,剩下的你去法院吧,。”
我问:“你们能不能帮我们去查查老板的钱在哪?能不能把他叫来?”
他们说:“我们没有强制手段。”
我不懂法条,但我懂一个朴素的道理:如果执法部门只能“裁定”不能“执行”,那和路边贴一张告示有什么区别?
后来我们去了娄星区人民法院。法院判了,劳监局赢了,我们也赢了。
我以为赢就是钱能到手。可事实就是我们当了十年球,被踢得辨不清方向。
法院开了拘留证,说要抓老板。我们等了又等,人没抓着。
后来有人告诉我们:“协调了几万块钱,这事就算了吧。”
十四个人,184947元,干了整整一年的活,最后换来一句“算了吧”。
我的请求:
我不是要闹事,也不是要特殊照顾。
我只想要三样东西:
一个说法: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欠薪案,从2015年拖到2026年,十一年的时间,解决不了?
一个态度:劳监局、法院、纪委,谁能为这十一年负责?
一个结果:184947元哪怕分三年还,也要有个明确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