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6岁未成年人,我因手臂疼痛在邵东市人民医院(三级)疼痛科就诊,医生将临床诊断写成“健康查体”(涉嫌伪造病历),开具27项无关生化检查,并诱导我微信转账199元买保健品(已退)。后我在湘雅确诊为血管瘤,延误数月。维权困境:1. 给领导的留言被直接转给被投诉的医院“自审自查”;2. 医院在“医码办”系统内无视我的差评,伪造“双方达成一致撤诉”;3. 医院医务部态度强硬,坚称这些检查“没有问题”,因此拒绝退还剩余472.48元的无效检查费和交通费。 请问:1. 如何举报上级部门违规转办及医院在政务系统虚假结案?2. 医院以“检查没问题”为由拒退,我该如何通过医调委或卫健委推翻他们的单方面结论?3. 针对未成年人,是否有免费法律援助途径?